男方不給撫養費,屬於民事糾紛,一般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我國《婚姻法》第48條明文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可見,不給子女撫養費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強制執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男方不給撫養費,屬於民事糾紛,一般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我國《婚姻法》第48條明文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可見,不給子女撫養費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強制執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的法定義務,即使離婚後,孩子由一方撫養,另一方也應當承擔撫養義務,根據約定或者判決定期或者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如果一方拒不支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撫養費支付義務,並申請強制執行。或者依據已經生效的離婚判決書中的相關內容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另一方有能力仍拒不執行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法院判決後,仍然不給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7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