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給撫養費寫起訴書的方式是首先進行明確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資訊、聯絡方式、現居住地址;然後明確相關的訴訟請求,比如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支付時間以及具體數額,探望權的具體規定等;然後明確事實與理由;最後簽字提交法院即可。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不給撫養費寫起訴書的方式是首先進行明確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資訊、聯絡方式、現居住地址;然後明確相關的訴訟請求,比如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支付時間以及具體數額,探望權的具體規定等;然後明確事實與理由;最後簽字提交法院即可。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不給撫養費不會坐牢。這屬於民事糾紛,一般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是不需要坐牢的。但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給撫養費的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1、雙方協議離婚的,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撫養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2、雙方訴訟離婚的,一方不執行法院判決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