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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財產協議有怎樣的效力

離婚協議中財產協議有怎樣的效力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協議不同於一般的財產分割協議,應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財產分割協議與身份關係有關,應當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但是也不能忽視的是,財產分割協議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變更民事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明確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離婚協議中常見問題有哪些

  有下列問題:

  1、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於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2、離婚協議內容過於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3、如果雙方的房子是按揭買的,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前財產協議怎麼寫才有效力保障

  婚前財產協議的效力保障:

  (1)意思表述要明確:一是婚前財產範圍明確;二是婚前財產婚後共享的比例明確;三是,財產描述要明確。

  (2)條件設定清楚。

  (3)體例規範明瞭。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夫妻協議財產子女份嗎

  夫妻協議分財產子女是沒有權利分割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離婚案件財產少分的依據哪些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

離婚訴訟財產分割原則哪些

  一、男女平等原則。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三、有利於生產和生活原則。   四、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 ...

離婚案件財產處理原則哪些

  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原則主要包括六種:   (一)男女平等原則;(二)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三)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四)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五)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原則;(六)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 ...

離婚官司的期限哪些

  有下列期限: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要求損害賠償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 ...

離婚訴訟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離婚訴訟中財產分割原則是: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

離婚案件撫養費爭議什麼特點

  離婚案件中撫養費爭議的特點有:   1、要求一次性給付撫養費增多;   2、主張的撫養費數額巨大;   3、撫養費數額最高與最低之間的差距加大;   4、撫養費中學習費用、醫療費用所佔比例加大;   5、已成年子女仍向父母索要撫養費。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