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受法律保護。離婚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一經雙方合意,沒有正當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可擅自變更,特別是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綜上分析,應先向人民法院起訴,確認協議內容。法院判決對方仍不履行的,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然,如果離婚協議本身就是透過法院調解確定,且法院調解離婚的,當事人一方可以直接依據民事調解書要求執行部門強制執行。
若是雙方協議離婚時,一方存在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欺詐、脅迫等情況的,另方可以在離婚後的一年內變更或者撤銷原來的財產分割協議。若是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一般即便一方出軌或淨身出戶的,另一方也不能變更或撤銷原來的財產分割協議。
如果是還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與配偶重新簽訂一份離婚協議;
如果是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可以拿著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影印一份並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15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
自己寫的離婚協議書需要具備以下幾點才具有法律效力:
1、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2、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3、離婚協議書中不侵害國家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4、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婚 ...
離婚協議並不是在簽訂後,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之後,把離婚協議備案在民政部門後,才發生法律效力,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即生效時間是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後。
離婚協議對雙方當事人均有法律約束力,因履行該協議發生糾紛而到法院訴訟的,經法院審理判決的,原離婚協議即失去了效力。
《婚姻登記條例》 ...
離婚協議書是否可以反悔,也應該具體分情況看:
1、離婚協議書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離婚協議書生效後,一般應嚴格遵照協議履行,但離婚後一年內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必須是屬於欺詐、脅迫等情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作了除外 ...
簽訂了離婚協議能反悔。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 ...
離婚協議中處分了對方婚前財產的是不合法的,離婚時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只有所有權人享有處分權,即使是夫妻,另一方也無權處分屬於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
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如果未辦理離婚登記的,可以協商更改協議書;如果協商不成的,不能單方變更,可以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簽了協議後離婚反悔的情形:
第一種情況:在領取離婚證前,離婚協議未生效,你隨時可以反悔。
第二種情況:如果是在領取離婚證以後,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種情形分析。
1、離婚本身不能反悔。雙方離婚後其夫妻關係解除部分立刻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五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