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取離婚證後,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以正當理由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或者增減子女撫養費、經濟幫助金額的,可向原受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協議,填寫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屬實的,應當准予變更,並在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上加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專用章。
(三)變更協議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變更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當事人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一)領取離婚證後,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以正當理由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或者增減子女撫養費、經濟幫助金額的,可向原受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協議,填寫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屬實的,應當准予變更,並在自願離婚變更協議書上加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專用章。
(三)變更協議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變更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當事人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簽訂交通事故簡易處理單後如果對處理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複核。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可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
法院對離婚案件出具調解書後,調解書執行的期限能不能延長應該由雙方協商,如果雙方同意的,可以延長執行的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 ...
如果在辦理離婚登記後,允許夫妻隨意變更,那麼會造成離婚協議書變成一張廢紙的後果,不能對夫妻產生有效約束。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都應按照雙方的協議履行義務。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孩子撫養權都是可以變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 ...
1、可以,婚姻登記機關會長期儲存婚姻登記檔案。
2、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3、《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六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後,應當將 ...
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後是不能在修改離婚協議書的,但是如果出現法定的可以修改的情形的,就可以對協議書進行修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 ...
離婚協議書需要簽字並按指紋,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書不能塗改,不能根據指紋和日期提前簽字。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以及對子女的撫養權、財產、債務處理的共識。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和臺灣居民還應當簽發自己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境外華人和外國人還應簽發自己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