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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撫養權應該歸誰

離婚孩子撫養權應該歸誰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一般而言,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第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來確定;

  第三、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涉外離婚孩子身份應該跟誰

  孩子處於哺乳期的一般跟隨母親,孩子過了哺乳期的,跟誰生活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由法院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男女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具體如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

  2、對兩週歲以上八週歲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優先考慮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3、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同時,法院還會考慮雙方的經濟收入、住房條件等因素來最終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女方有吸毒史離婚孩子撫養權

  女方有吸毒史離婚孩子撫養權一般會歸男方。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後,哺 ...

女方有外遇離婚孩子撫養權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孩子戶口跟撫養權

  撫養權和戶口沒有直接關係。《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撫養權是父母對子女人身的一項權利,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在離婚前 ...

離婚孩子幾歲男方撫養費承擔

  離婚孩子幾歲歸男方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撫養費的承擔是由不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

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一般按照有證據證明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女方想要 ...

離婚小孩5歲

  法院會從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結合父母雙方的實際撫養能力等具體情況考慮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哺乳期後的子女,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 ...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是如何判定的

  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