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即指將死者生前的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轉歸有權取得該項財產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按照繼承財產的方式可以將繼承分為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屬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終止,所以按照法定繼承,父母離婚後,孩子依然享有繼承權。至於遺囑繼承,離婚後孩子是否享有繼承權完全取決於被繼承人自身的意願。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為了保障胎兒出生後的合法權利,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的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由此可知,除了胎兒出生時就已經死亡的情形以外,我國民法典對胎兒的繼承權作出了特殊規定,保留胎兒的繼承權。
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所生子女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的規定,所以有繼承權。
《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10歲以上可以選擇,父母也應該考慮孩子的意見。10歲以下兩歲以上父母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決,2歲以下一般是由母親撫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父母雙 ...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有權分割人。但是在離婚時可以考慮雙方意願而協議將部分財產讓與子女是可以的。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 ...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將財產全部或部分贈與給婚生子女,否則婚生子女是不參與離婚財產的分割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 ...
父母一方坐牢對孩子以後唸書就業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主要是報考公務員、報考軍政類的學校時,有可能不能透過政治審查。
【法律依據】
根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8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1、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 ...
夫妻離婚財產孩子沒有份,孩子並不是財產的所有者,夫妻的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由夫妻二人來對財產進行平均分割,孩子是沒有權利要求分割任何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 ...
首先,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房子若是婚後買的,即使是隻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無論婚後另一方有無收入或實 ...
如果被繼承人沒有訂立遺囑,按照法定繼承,離婚後孩子是有繼承權的。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