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父母均對子女有撫養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可以。父母均對子女有撫養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離婚後孩子判歸男方撫養的可能性大的情況如下:
(一)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二)女方不盡撫養義務比如長期在外不回家,或無法實際盡到撫養義務如工作性質的原因等;
(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尚處較好的生育期;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後子女共同撫養,就是已經離異的兩人,對於兩人的共同子女,共同承擔撫養義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的子女撫養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