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可以把自己的戶口提到一個單獨的戶口本上。
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你們每人一個戶口本。
2、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你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裡登出。
3、帶著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後可以把自己的戶口提到一個單獨的戶口本上。
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你們每人一個戶口本。
2、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你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裡登出。
3、帶著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1、如果孩子已經滿18週歲,可以申請單獨立戶。
2、如果孩子不滿18週歲,是未成年人,不能單獨立戶。
3、想一個人辦一本戶口本,那就是重新立戶分戶)。但分戶的有規定的,一般來說如果是農村戶口,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已婚孩子的戶口分出去。
4、如果是城市戶口,一戶人家不管有幾個孩子,只要沒有獨立房產,都不可以單獨立戶。
1、按照有關規章規定,離婚後的夫妻可以分戶,即把原來的戶口本分成兩個離異後的夫妻各自新辦一本戶口本,或一方遷出另辦一本戶口本。
2、只要女方持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即可。派出所就會為女方辦理分戶手續,頒發一本新的以女方為戶主的《戶口本》,原《戶口本》如果作廢,則同時為男方辦理一本新的《戶口本》,如果不作廢就在原《戶口本》上女方一頁上加蓋已遷出”字樣即可。
3、這是說女方戶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戶口本上登記地的情況,如果女方回孃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則可到現居住地派出所申請落戶,申請落戶必須持有離婚證明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離婚證)、離婚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本人身份證等,如果符合當地落戶條件即可落戶,由落戶登記的派出所發給《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