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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子女撫養協議書需要寫嗎

離婚後子女撫養協議書需要寫嗎

  離婚後子女撫養協議書需要寫。

  為避免子女撫養糾紛,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和探望權等內容進行協商,達成協議。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後孩子撫養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後孩子撫養協議書首先應當寫明協議人的姓名等具體資訊;其次,寫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支付方式;寫明另一方探望權的時間以及其他規定;最後,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沒有撫養權能帶走小孩嗎

  1、離婚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偷偷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透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2、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並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歸屬的,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需要公證

  協議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後自動生效,無需辦理財產公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離婚子女撫養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一)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二)2週歲以下的子女,原則上隨母方生活;   (三)2週歲以上10週歲以下的子女,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子女歸哪一方撫養,如果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本著照顧子女利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四)對10週歲以上的孩子,應當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決定。   【法律 ...

離婚子女的教育費用需要

  離婚後子女教育費用需要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 ...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能變更-

  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可以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 ...

父母離婚子女應由哪方撫養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未婚生育子女撫養協議書該怎麼

  未婚生育子女撫養協議書的主要內容為:   1、甲方(男方)與乙方(女方)資訊;   2、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的協議內容如下;   3、子女撫養權歸屬約定;   4、被撫養人的撫養費及支付方式;   5、探視權的約定;   6、雙方簽字蓋章。 ...

離婚男方撫養孩子

  離婚後孩子判歸男方撫養的可能性大的情況如下:   (一)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二)女方不盡撫養義務比如長期在外不回家,或無法實際盡到撫養義務如工作性質的原因等;   (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尚處較好的生育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