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後孩子改姓的問題,離婚後孩子可以改姓嗎?
離婚後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國《婚姻法》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81]法民字第11號)的有關精神,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因此,離婚後孩子改姓必須跟對方協商一致,在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更改。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要不,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離婚後孩子改姓可以跟母親姓嗎?這是可以的。我國《婚姻法》第16條明確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進行更改。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的有關精神,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因此,離婚後父母一方想給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准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視情況而定。法律規定孩子跟誰姓都可以,不影響落戶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離婚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獲得了親自撫養子女並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而不是獲得了對子女的一種壟斷,更不能借此否認另一方子女的親子關係。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不隨著婚姻關係的終結而歸於消滅。因此,一方想改變子女的姓名,必須與另一方協商,達成公識之後方可到戶口登記部門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婚姻法》第 ...
孩子可以跟母親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草案明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公民行使姓名權,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母姓。
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姓氏者,標示家族血緣之符號 ...
夫妻雙方離婚後,女孩兒不一定必須由母親撫養。如果未成年女孩兒與母親共同生活不利於其身心健康的,或者若十週歲以上的女孩兒明確表示不願由母親撫養的,則應由對方獲得女孩兒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 ...
離婚後孩子戶口還是比較好上的。
父母一方需要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各地辦理業務不同,具體的材料需要先諮詢落戶派出所。
《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 ...
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可以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 ...
離婚不必定導致戶口變更。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與子女】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首先,要看離婚時,孩子是否對家庭財產有貢獻,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來確定。如果有貢獻,那麼原則上就應當有孩子的分;如果離婚時,孩子還小,沒有工作,或者雖然有了工作,但並沒有對家庭財產有貢獻,那麼就沒有孩子的分;其次,是否有孩子的分額,不以孩子歸誰撫養來確定。好多人都認為孩子歸我撫養,就應當有孩子的分額是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