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離婚的情況下給孩子改姓,需父母雙方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辦理申請。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的姓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離婚後孩子改姓必須父母協商一致,在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更改。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條規定,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十週歲,要徵求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已經滿十八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然後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籍資訊更改。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條規定,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離婚後給孩子上戶口需要的材料有: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 ...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然後,依照下列規定辦理姓名變更手續: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 ...
可以改孩子的姓,但是要取得對方的同意。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更名,都是允許的,需要到戶籍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條規定,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 ...
可以,但是要父母雙方簽字後,戶籍辦理機構才能給孩子更改姓名。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 ...
看具體情況定。每個地方的派出所要求不一樣,建議先去自己所在轄區派出所看一下相關申請書式樣,把相關事項寫明即可(比如現用姓名,申請要成什麼姓名,監護人是誰,住址是哪裡,為什麼要改名字,監護人和被監護人的身份資訊等)。
給孩子改姓流程:
1)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2 ...
有下列要求:
1、離婚後給孩子改姓要與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2、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
3、如果孩子已滿18週歲要取得孩子的同意後才能給孩子改姓。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2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
離婚後更改孩子的姓名,需父母雙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且更不得以此為由不支付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9條: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
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