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女方生下孩子的,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內的,應該由女方進行撫養,這樣有助於孩子成長。
但是父親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子女還處於哺乳期的由母親撫養,過了哺乳期的由雙方協商誰來撫養,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撫養權歸誰。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可以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的法律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權的確立主要有以下原則:
1、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原則;
2、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3、哺乳期後的子女,以雙方協商優先,不能達成協議時,以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為補充為原則;
4、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以適當考慮未成年子女的意見為原則。
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規定的權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雙方的子女,男女雙方都必須對同居生的孩子承擔撫養義務和教育義務。兩人決定解除同居關係的雙方可以協商決定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誰,協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解決沒有結婚生的孩子歸誰。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 ...
1、根據《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父母解除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現行司法實踐中,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女方撫養,如男方條件好,女方同意,也可有父由男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 ...
離婚後探望孩子的規定是: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
離婚後如果需要一方協助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當房屋具備更名過戶的條件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辦理相關手續,防止因拖延而發生變化,如果對方拒不配合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待案件勝訴後憑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確保更名至指定人名下。
第二,附有配合義務的一 ...
夫妻離婚房子留給孩子,可以透過贈與的方式留給孩子。具體的辦理流程是: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3)辦理公證,根據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 ...
離婚後給孩子上戶口需要的材料有: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 ...
同居期間所生孩子的撫養權歸屬需要結合多方面的因素予以考慮。
1、子女不滿兩週歲的,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