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一般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當天就可以辦理完成。
訴訟離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一般在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話,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但具體需要多久要根據具體案件的複雜程度確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協議離婚一般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當天就可以辦理完成。
訴訟離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一般在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話,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六個月。但具體需要多久要根據具體案件的複雜程度確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1、如果是雙方自願協議離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記處去登記離婚,可能半天即可辦完手續。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但這不包括事前的反覆爭吵、協商,及事後的財產分割交付等各種手續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
2、如果是訴訟離婚,所需時間差別就更大,少則三個月,多則一、二年,甚至更長。還有因為財產、子女撫養等糾紛,即使離婚五六年後仍在訴訟的也不在少數。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離婚手續大約要多久,如果是雙方自願協議離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記處去登記離婚,可能半天即可辦完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所需時間差別就更大,少則三個月,多則一、二年,甚至更長。
根據《婚姻法》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