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在一般情況下,解除婚姻關係的同時會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如果有特殊情況則另當別論。例如涉案房產尚未取得房產證,人民法院因該房產產權不明而不予分割的,也屬於正常情況。
雙胞胎父母離婚時,父母可雙方商議孩子的撫養權。協商不成時,法院會綜合情況進行判決。關於雙胞胎的撫養權,法院會從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的角度出發進行判決。
首先,要看父母雙方哪一方所能提供的生活、學習環境更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
其次,要看父母雙方哪一方更能夠有充足的時間來照顧與教育未成年子女,能夠提供足夠時間陪伴未成年子女的一方父母會更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成長;
再次,從科學研究的角度來看,對雙胞胎子女而言,共同生活比分開生活更有利於他們的健康成長;
最後,還會對父母一方是否尚有生育能力進行考慮,喪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可予優先考慮。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