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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離婚財產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離婚訴訟前申請了財產保全的有效期是三十天;如果是在訴訟的過程中申請了財產保全也是會根據財產的不同型別確定保全日期的,一般情況下會在六個月至兩年不等,那麼在申請了財產保全後超過了保全的日期後,當事人也是可以在到期前採取繼續保全或者解除保全等措施。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財產保全複議期限是多久

  1、財產保全的期限一般情況下是三十日內,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之後,必須在一個月內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2、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當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當事人對儲存措施不服,有權提出複議,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後十日內審查。裁定正確的,駁回當事人的申請。裁定不當的,變更或者撤銷原裁定。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第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對於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行政行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上述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當事人對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離婚財產保全有什麼條件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財產保全可以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如果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存在惡意轉移、隱藏、揮霍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從而產生危機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問題時,在情況緊急、迫在眉睫時,另一方當事人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可以根據他方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對爭議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以保證判決的順利執行。


離婚財產保全需要什麼條件

  (1)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存在惡意轉移、隱藏、揮霍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從而產生危機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問題時,在情況緊急、迫在眉睫時,另一方當事人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2)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可 ...

離婚財產保全是怎樣的

  申請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前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之後、判決之前申請。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在離婚案中,法院決定執行保全措施,將根據申請,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查封、扣押、凍結。夫妻一方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採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範圍內,根據實 ...

離婚財產反悔時限是多久

  離婚財產反悔時限是,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一年的起算點應當是從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男女實際領取離婚證的次日起算。超過一年,法院不再受理。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 ...

離婚財產保全是什麼意思

  離婚財產保全是指在離婚訴訟提交之前,如果發現對方有轉移財產或者隱匿財產等行為,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   以防自己分割財產的權利受到損失,同時財產保全之後,必須在十五日之內進行訴訟申請,否則財產保全措施自動失效。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 ...

離婚財產反悔期限多久

  離婚財產反悔期限是一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一年的起算點應當是從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男女實際領取離婚證的次日起算。超過一年,法院不再受理。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 ...

離婚財產判決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判決生效後,對方沒有按法院判決書中規定的期限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就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 ...

離婚財產上訴的時效是多久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