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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不應訴怎麼辦

離婚起訴不應訴怎麼辦

  起訴離婚,法院要求對方應訴,但是對方不來應訴,法院會進行缺席審判。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被起訴不應訴會怎麼樣

  被告經傳票送達不出庭,法官可以缺席審判,被告必須出庭而不出庭,法院可以拘傳。

  開庭過程中,法官會全面審查案情,雙方當事人可以充分舉證,質證,發表辯論意見,放棄答辯權利,不利於法官查清事實,會承擔不利法律後果。建議提前準備答辯,按期參加庭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缺席判決。

女方法院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咋辦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要起訴離婚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

  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包二奶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透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才會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起訴離婚應訴財產怎麼分割

  離婚不應訴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 ...

法院起訴離婚應訴會怎麼樣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原告一方不到庭,一般按照撤訴處理;如果被告一方不到庭,很可能會判決不準離婚。如果第二次起訴後,被告依然不到庭,原告又能針對自己的訴訟請求提供確鑿證據,也是可以缺席判決的 ...

起訴離婚一方同意多久能離婚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離婚訴訟適用普通程式一般為六個月可以審理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 ...

起訴離婚被告出庭怎麼辦

  根據人民法庭審理的諸多離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況,可分為兩大型別:   1、被告確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確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出面怎麼辦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出面,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院依法送達傳票後,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不影響法院審理並判決。 ...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需要應訴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需要應訴,如果女方不應訴、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如果起訴離婚了怎麼辦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一般法院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第二次訴訟是會判決離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