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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開庭當天不宣判嗎

離婚開庭當天不宣判嗎

  離婚案屬於民事案件,根據法律規定,一般民事案件簡易程式審限是三個月,普通程式為六個月,從立案之日起開始計算。

  就離婚案件而言,一般在半個月至一個月內可以收到判決書,具體還是要看當地法院法官操作。

  在離婚案件中法官當庭宣判的情況並不多見。如果離婚案件符合以下條件可能法官會選擇當庭宣判:

  1、證據充分且確鑿;

  2、案情不復雜,不牽涉子女撫養及離婚財產分割。

  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式規定。

離婚開庭可以不去嗎

  離婚開庭不可以不去,而且必須是要離婚當事人本人去,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如果不是確因本人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都必須出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訴訟離婚開庭前會調解嗎

  訴訟離婚開庭前是會調解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請與當事人有特定關係或者與案件有一定聯絡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和具有專門知識、特定社會經驗、與當事人有特定關係並有利於促成調解的個人協助調解工作。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託前款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案件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人民法院應予以確認。


開庭會當庭宣判

  法院是否會當庭宣判,還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審理進度去決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 ...

離婚起訴可以

  離婚起訴應當出庭。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

取保候審開庭當天會收監

  正常情況下,是不會被收押的。   1、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   2、如果案子不大,情節也不嚴重,而且在取保候審期間,表現良好。按司法實踐的慣例,法院一般也是取保候審,不會輕易變更的。   3、在司法實踐中,取保候審的案子最終一般是判處緩刑的。如果被判處實刑,那公 ...

離婚官司一方到可以宣判

  離婚官司一方不到可以宣判,離婚訴訟中一方當事人無故不出席案件審理時,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

2021大寒當天可以動土 2021大寒當天能動土

  導讀:   大寒,是二十四節氣中的最後一個節氣。根據我國長期以來的氣象記錄,在北方地區大寒節氣是沒有小寒冷的;但對於南方大部地區來說,最冷是在大寒節氣。很多人在動土前會看日子,看是否適合動土,那麼2021大寒當天可以動土嗎?2021大寒當天能不能動土呢?跟著小編來看看吧!   2021大寒當天可以動土嗎 ...

2021冬至當天能上墳 2021冬至當天能上墳

  導讀:   冬至,既是二十四節氣中一個重要的節氣,也是中國民間的傳統祭祖節日。每每該節日來臨的時候人們都要進行祭祀、祭祖的活動,那麼2021冬至當天能不能上墳呢?2021冬至當天能上墳嗎?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2021冬至當天能不能上墳   2021冬至當天能上墳,但要注意上墳的時間。一般冬至燒紙的 ...

離婚後戶口可以

  可以的,離婚後戶口可以不遷。夫妻雙方離婚後,戶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但是,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必須遷出。夫妻離婚後,戶口除了可以辦理遷移,如回遷回結婚前原戶籍所在地、遷往經常居住地外等。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19條   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