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雙方自願離婚的,且達成共同意思表示後簽訂離婚協議,夫妻雙方需要準備的資料有: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重要證件和離婚協議書等書面材料,到當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相關工作人員稽核無誤後,予以離婚,並登記備案。
2、一方透過起訴離婚的,當事人需要準備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解決好關於子女的撫養義務等問題;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分割問題;住房解決等問題,確認無誤簽名確認;攜帶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重要證件,以及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準備離婚起訴書及副本,提交法院。
1、戶口薄;2、居民身份證;3、結婚證;4、離婚協議,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起訴需要當事人準備提供的材料包括:
1、民事起訴狀,也就是離婚起訴狀。
2、夫妻的有效結婚證。
3、原告的身份證件、戶口本。
4、若並非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的話,則還需要同時提供之前法院對離婚案件審理之後作出的判決書或裁定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離婚手續的,需要攜帶以下五個證件和證明:1、雙方的戶口證明;2、雙方的居民身份證;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4、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書;5、雙方的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
離婚需要帶證件如下:
1、雙方有效戶口簿或有效戶籍證明;
2、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5、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證件照。 ...
1、辦理離婚證一般指的是雙方協議離婚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並且由民政局頒發離婚證這麼一個過程。
2、首先,離婚證辦理的地點可以根據夫妻雙方的意願而定,可以到男方或者是女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機關去辦理離婚證;但是,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那麼,則需要透過訴訟離婚,原則上應當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起訴,辦理 ...
起訴離婚需要帶以下證件:
1、離婚起訴書一式三份;
2、結婚證原件及其影印件一式三份;
3、涉及子女撫養權須提交子女出生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
4、涉及財產爭議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財產擁有合法權的有關證明;
5、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一式三份;
6、其他有效證明檔案。 ...
1、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2、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外,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 ...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訴訟離婚,一種是協議離婚。
根據《婚姻法》規定,訴訟離婚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相關證據材料。離婚判決一經作出,婚姻關係解除。
協議離婚的,需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 ...
到民政局辦理離婚,也稱為協議離婚,是男女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的離婚方式。辦理協議離婚,雙方應攜帶如下材料:
1、各自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2、《結婚證》;
3、雙方無異議的《離婚協議》,一式三份;
4、近期單人免冠彩色照片,各2張。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