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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雙方戶口本嗎

離婚需要雙方戶口本嗎

  如果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必須有戶口本,如果沒有戶口本,可以拿身份證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離婚有兩種方式:

  1、協議離婚,前提是雙方協議好後,在一致意見的基礎上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2、訴訟離婚,如果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對方離婚並分割財產,解決孩子撫養問題。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需要帶戶口本嗎

  協議離婚需要帶戶口本,除此之外還需要帶雙方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港澳臺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夫妻離婚需要雙方都到場嗎

  離婚分為起訴離婚和協議離婚,選擇方式不同需要的手續也不同,如果夫妻雙方就離婚和財產、撫養權分配問題都可以達成一致,則離婚可以帶上雙方身份證件和結婚證在戶籍所在地、或者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辦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滿一年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但是這兩種都需要雙方親自親自到場處理,不得代理,跟結婚一樣。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需要先申請

  是的。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 ...

民法典離婚需要退還彩禮錢

  一般來說,夫妻在離婚時,女方是不需要退還彩禮的,但考慮到特別的情況,司法解釋對此有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女方需要退還彩禮:1、夫妻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事實上沒有共同生活的;2、男方在結婚前給付彩禮,因此發生生活困難的。只要這兩種情形,女方才需要退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 ...

協議離婚需要給撫養費

  協議離婚給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 ...

離婚需要選擇吉日

  1、離婚可以選擇一些吉日。如果是拆屋,挖溝,離婚等等都要選擇破日,因為民間有說法認為,破日適合搞破壞性的活動,比如拆房子,離婚等。   2、選擇吉日的原因。所謂的吉日破日只是我們對未來美好願望的一種寄託,離婚選日子也是希望能夠離得乾淨,以後沒有麻煩事罷了。 ...

起訴離婚需要冷靜期

  起訴離婚是否需要冷靜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離婚冷靜期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規定,並沒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正式實施。依據新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定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設定一個月的冷靜期。在離婚冷靜期的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 ...

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請律師

  二次起訴離婚是否需要找律師,是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來判斷的。   證據要能夠充分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如果經濟情況較好,自己辯護可能不能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那麼就可以選擇請律師進行辯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

協議離婚需要請律師

  一般不需要。雙方能夠達成書面的離婚協議,簽字即可。去民政部門進行離婚登記手續。如果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請律師出面與對方進行交涉。必要的情況下對離婚爭議提起訴訟進行解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