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掛了牌以後不需要年審。以湖南為例,在湖南電動車實施免費註冊登記,免行駛證,免年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電動腳踏車登記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免費為群眾登記上牌。
電動腳踏車申請註冊登記只發放號牌,不製作也不發放行駛證,即電動腳踏車駕駛人今後無需隨身攜帶電動腳踏車行駛證即可上路行駛。此外,電動腳踏車登記專案註冊登記、轉移登記和登出登記,規定電動腳踏車登記後無需再作任何檢驗。
電動車掛了牌以後不需要年審。以湖南為例,在湖南電動車實施免費註冊登記,免行駛證,免年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電動腳踏車登記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免費為群眾登記上牌。
電動腳踏車申請註冊登記只發放號牌,不製作也不發放行駛證,即電動腳踏車駕駛人今後無需隨身攜帶電動腳踏車行駛證即可上路行駛。此外,電動腳踏車登記專案註冊登記、轉移登記和登出登記,規定電動腳踏車登記後無需再作任何檢驗。
電動車藍牌不需要駕駛證,在《交通法》中,對電動助力車有明確規定,屬於非機動車,電動摩托車是電動車的一種,用電瓶來驅動電機行駛。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由驅動電動機、電源和電動機的調速控制裝置等組成。電動摩托車的其它裝置基本與內燃機的相同。
電動摩托車的組成包括: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驅動力傳動等機械系統、完成既定任務的工作裝置等。電力驅動及控制系統是電動車的核心,也是區別於用內燃機驅動車最大不同點。
需不需要年審,跟過不過戶沒有關係。年審是按原車註冊登記的時間進行(行駛證副本上有時間)。
例如一輛車的年審時間是每年的9月份,如果這輛車在8月份賣出去了,新車主依舊是9月份進行年審。如果是10月份賣出去了,新車在只需要第二年的9月份進行年審。
附年審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