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即“新國標”正式實施。根據全省統一部署要求,各省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新的標準,嚴格規範電動腳踏車上牌登記。電動車新國標中規定:電動腳踏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時速不能超過25km/小時、整車重量(含蓄電池)不能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W、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
2019年4月15日,《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即“新國標”正式實施。根據全省統一部署要求,各省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新的標準,嚴格規範電動腳踏車上牌登記。電動車新國標中規定:電動腳踏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時速不能超過25km/小時、整車重量(含蓄電池)不能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W、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
駕考新規2020實施時間是10月1日正式施行。
交通運輸部發布了《機動車駕駛培訓先學後付、計時收費模式服務合同(示範文字)》,從10月1日起,駕駛培訓就可以實現“先學後付、計時收費”了。
2020年駕考新規是:1、可“自主報考”;2、單眼人士可考駕駛證;3、放寬上肢殘疾人駕車的身體條件;4、可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5、境外駕照換領有限制;6、學習科二、科三,須有學習駕駛證明;7、16市試點自學直考;8、七類駕照被登出情況可直接申請考試9、小型汽車夜考有變化;10、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時預約、連續考試;11、允許全國範圍內異地補換領駕駛證和審驗;12、老年人定期體檢年齡進一步放寬;13、登出實習期駕駛證再無空子可鑽;14、學車時的交通違法責任更明確;15、大型客車、牽引車可更早領證。
隨著五一節將至,4月也臨近尾聲,新的一個月就要開始了,而一批新的法律法規也將開始實施。那麼,即將到來的5月,有哪些新規要實施了呢?這些新規對我們影響大嗎?具體都涉及了哪些方面呢?感興趣的小夥伴下面就和小編來了解下5月新規具體有哪些吧。
私家車新車上牌將免查驗
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5月1日起實施。
此次修訂進一步改革完善機動車登記制度,推出5項便利機動車登記新措施。一是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二是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三是推行車輛資訊變更“跨省通辦”。四是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五是推行部門資訊聯網共享核查。
用人單位不得對職校畢業生設定就業門檻
5月1日起,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將施行,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確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
此次修訂明確,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用人單位不得設定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爭的報考、錄用、聘用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招錄、招聘技術技能崗位人員時,應當明確技術技能要求,將技術技能水平作為錄用、聘用的重要條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
水果口味電子煙將禁售
國家菸草專賣局釋出的《電子煙管理辦法》5月1日正式實施,明確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新增霧化物的電子煙。
管理辦法同時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電子煙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定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禁止利用自動售貨機等自助售賣方式銷售或者變相銷售電子煙產品;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定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將實現城鄉統一
最高法釋出的《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於5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將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由原來的城鄉區分的賠償標準修改為統一採用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由原來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修改為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將被扶養人生活費由原來按照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修改為按照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黑惡犯罪依法從嚴懲治
5月1日起《反有組織犯罪法》正式實施,為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築牢法治後盾。
《反有組織犯罪法》明確了有組織犯罪、惡勢力組織的概念,對惡勢力組織可以適用法律規定的懲治和防範措施,並明確了利用網路實施有組織犯罪、“軟暴力”行為的定性。
《反有組織犯罪法》對國家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處理作出了規定,明確了對於國家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應當全面調查,並依法從重處罰。同時規定,發展未成年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境外的黑社會組織,教唆、誘騙未成年人實施有組織犯罪,或者實施有組織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監管有新規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的《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兩個辦法落實《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全面落實醫療器械註冊人備案人制度,最佳化行政許可辦理流程,進一步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例如,《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新增處罰條款,對於未按照《辦法》規定辦理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或者未按照國家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的有關要求,組織開展賦碼、資料上傳和維護更新等工作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以上就是2022年5月將實施的新規介紹了。希望上述內容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x年5月有哪些新規會實施 202x年國家政策扶持專案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