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業是非公有制企業的簡稱。非公企業是指歸我國內地公民私人所有或歸外商、港澳臺商所有的經濟成份佔主導或相對主導地位的企業。非公有制企業按企業註冊型別分,不包括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集體企業。公有制經濟包括國有經濟、集體經濟,以及混合經濟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
其中加強和改進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監管,是促進非公有制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加強和改進對非公有制企業監管的根本途徑在於健全和完善法制,推進依法行政,轉變監管觀念,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水平。
非公企業是非公有制企業的簡稱。非公企業是指歸我國內地公民私人所有或歸外商、港澳臺商所有的經濟成份佔主導或相對主導地位的企業。非公有制企業按企業註冊型別分,不包括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集體企業。公有制經濟包括國有經濟、集體經濟,以及混合經濟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
其中加強和改進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監管,是促進非公有制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加強和改進對非公有制企業監管的根本途徑在於健全和完善法制,推進依法行政,轉變監管觀念,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水平。
“兩個覆蓋”就是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2012年3月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中辦發〔2012〕11號),明確要求在非公有制企業“努力推進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
組織覆蓋,主要是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條件成熟的,要單獨建立黨組織;暫不具備單獨組建條件的,要以開發區(園區)、鄉鎮(街道)、村(社群)、專業市場、商業街區、商務樓宇等為單位,組建區域性黨組織,或依託行業協會(商會)、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和龍頭企業、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組建行業性黨組織。
工作覆蓋,主要是對未建立黨組織的非公有制企業,可透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確定黨建工作聯絡員、建立工會和共青團組織等方式,積極開展黨的工作,推動企業建立黨組織。
黨的組織覆蓋率是指已建立黨組織的企業數(單獨建立黨組織企業數+聯合組建黨組織企業數),與實體運營的非公有制企業總數的比率。
1、加強黨組織對企業的指導作用。
2、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增強企業活力,為建立活動奠定基礎 。
3、以人為本,發掘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的自身潛力 。
4、樹立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的精神,構建企業文化格局。
5、加強黨群工作,進一步研究探索適應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特點的黨建工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