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非吸案高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刑事犯罪,高管、經理、法定代表人、包括部分業務員都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若是法吸收公眾資金數額達到上億的,是屬於特別巨大的案件,公司的高管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最高可以處無期徒刑。
判非吸案高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刑事犯罪,高管、經理、法定代表人、包括部分業務員都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若是法吸收公眾資金數額達到上億的,是屬於特別巨大的案件,公司的高管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最高可以處無期徒刑。
作為故意犯罪的一種,在辦理非吸案件中,證明業務員具有“主觀明知”才是認定業務員罪與非罪的核心和關鍵。而在證明是否明知業務具有“非法性”時,則要弄清楚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實:
1、業務員是否有條件看到以及是否看過營業執照;
2、是否有條件瞭解公司經營範圍以及公司是否有理財、中介(經紀)資質;
3、是否知曉公司與投資人之間簽訂的協議內容及當中所記載的公司所承擔的義務、所起的作用以及所扮演的角色;
4、在開展業務前和開展業務過程中,是否聽說過有類似公司被處罰的訊息。以此來綜合判定業務員主觀上對於公司沒有吸收資金的資質是持無所謂的放任心態。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