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348條規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根據持有的毒品數量判刑如下:
1、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2、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348條規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根據持有的毒品數量判刑如下:
1、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2、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持有毒品500克的,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若持有的是鴉片500克,其量刑標準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若持有的是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0克,則其量刑標準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拘禁罪,指的是行為人透過禁閉、扣押或其他強制手段,非法剝奪受害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受害人的身體自由權。該罪在主觀的表現是行為人明知自己所採用的方式,會產生非法剝奪受害人人身自由仍故意為之。根據《刑法》有關非法拘禁罪的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一般會處三年以下拘役、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非法拘禁他人期間實施毆打、侮辱情節的,則從重處罰。行為人犯前款罪,致人受害人重傷的,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受害人死亡的,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