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透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前身為律師資格考試,自2002年後,增加了檢察官考試和法官考試兩類系統內部職業資格考試考核,統稱為國家統一司法考試。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
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透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前身為律師資格考試,自2002年後,增加了檢察官考試和法官考試兩類系統內部職業資格考試考核,統稱為國家統一司法考試。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
非法本可以考司法考試。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檔案精神,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所以,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於2018年改革後入學的考生,全日制非法本學歷人員,在獲得本專業的學歷證和學位證以後,想取得法考資格,有兩種方法:
1、考取法律、法學碩士及以上的學位;
2、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黨校畢業生,如果是函授教育的,因不屬於國家教育序列承認的學歷不具備報名條件。 如果本科學歷不是函授的,是國家承認的,那麼可以參加司考。
黨校研究生,包括黨校國民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及黨校學歷在職研究生。在黨校學習獲得學歷的情況分為兩類:一類是國民教育學歷,透過全日制教育獲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欄;透過在職學習獲得的,填入“在職教育”欄。另一類是黨校學歷,均填入“在職教育”欄,並在研究生、大學或大專學歷前加“中央黨校”或“省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