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買賣支罪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買賣支罪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經營菸草罪量刑標準如下: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幅度
未經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生產許可證、批發許可證、零售許可證,而生產、批發菸草製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情節嚴重,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
1、人非法經營數額達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萬元;
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達50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滿10萬元;
3、曾因非法經營菸草製品行為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數額達2萬元的。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幅度
非法經營菸草製品情節特別嚴重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
【法律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菸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款等規定,應當視為非法經營罪當中的“情節嚴重”,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如果是單位犯,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的處罰。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342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