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位抵押又叫做抵押權順序次序,指的就是同一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後順序,也就是同一抵押物上述各抵押權之間的關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可以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證後該財產的價值將大於所擔保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進行抵押,但不能超出其餘額部分。從民法意義上來講,該法條只規定實際是允許了同一物上可以設定多種抵押權,也正是因為現實中同一物上存在多重抵押權的現實存在,則必然會產生同一物上所設立之多個抵押權先後效力及其法律關係的問題。
順位抵押又叫做抵押權順序次序,指的就是同一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後順序,也就是同一抵押物上述各抵押權之間的關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可以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證後該財產的價值將大於所擔保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進行抵押,但不能超出其餘額部分。從民法意義上來講,該法條只規定實際是允許了同一物上可以設定多種抵押權,也正是因為現實中同一物上存在多重抵押權的現實存在,則必然會產生同一物上所設立之多個抵押權先後效力及其法律關係的問題。
順位抵押貸款就是我們所說的二次抵押,將已經用作抵押獲得貸款的房產,市場價值大於抵押債務的餘額部分,再次抵押出去獲得貸款。這樣來看一套房產,先後抵押了兩次,並且獲得了兩筆貸款。不過順位抵押貸款的額度不會超過第一次抵押貸款的額度,並且有的城市不支援這項貸款服務。
順位抵押貸款和第一次抵押貸款所需的資料以及流程是一樣的,只不過登記後的法律效果在實現抵押權的順位上不太一樣。
順位抵押即抵押權的順位,又稱抵押權的順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個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後順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數個抵押權之間的相互關係。抵押權的順序為抵押權人相互之間的關係,為抵押權在實現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現,也是抵押權制度中的重要問題之一。抵押權順位的變更: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券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