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了失業保險金不能領失業補助金。
2、如果你上次領完以後,再就業並再次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再次失業可以再次申領。
3、在下次申領的時候,總計不能超過24個月,比如你第一次應該申領18個月,但只領了2個月,第二次可以申請10個月,加上上次剩的16個月,則合計可以申領26個月,但因為不能超24,所以第二次只能申領24個月,但如果領了6個月後,再就業再參保,再失業,又可以領5個月,則24-6+5=23個月,即第三個可以申領23個月。
1、領了失業保險金不能領失業補助金。
2、如果你上次領完以後,再就業並再次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再次失業可以再次申領。
3、在下次申領的時候,總計不能超過24個月,比如你第一次應該申領18個月,但只領了2個月,第二次可以申請10個月,加上上次剩的16個月,則合計可以申領26個月,但因為不能超24,所以第二次只能申領24個月,但如果領了6個月後,再就業再參保,再失業,又可以領5個月,則24-6+5=23個月,即第三個可以申領23個月。
失業再就業後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1、領了失業金還能領失業補助金。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雖然有失業保險金領取,但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失業人員,即使是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很多也是無法繼續找到工作的,只能依靠自謀職業或是靈活就業。
3、如果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男性達到了55週歲,女性達到了45週歲的,家庭經濟仍然比較困難,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有困難的,仍然可以申請4050社保補貼。
4、對於申請4050社保補貼的人員,不但包括失業人員,同時也包括家庭困難的4050困難人員,城市低保家庭和零就家庭等困難人員。
5、達到條件的失業人員,可向當地社保部門申請,最高可以按照當地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出的繳費金額進行補助,最高的補助金額可以達到繳費金額的三分之二,最長補助年限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