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飛機前首先要辦理登機手續、領取登機牌。身份證和飛機票(電子機票的只要身份證)到所乘航班的值班櫃檯辦理登機手續,同時將託運的行李交進去。在託運重量之內、沒有易燃易爆和違禁物品(托執行李要經過電子秤、X光檢託運的行李隨著你乘坐的航班一起走、一起到達。到目的地,在出口大廳提取、憑票據出門。託運的行李需要結實,如果是紙箱、編織袋裝的,用正規打包帶打包(機場都有這樣的服務,辦理手續前打好)。
坐飛機前首先要辦理登機手續、領取登機牌。身份證和飛機票(電子機票的只要身份證)到所乘航班的值班櫃檯辦理登機手續,同時將託運的行李交進去。在託運重量之內、沒有易燃易爆和違禁物品(托執行李要經過電子秤、X光檢託運的行李隨著你乘坐的航班一起走、一起到達。到目的地,在出口大廳提取、憑票據出門。託運的行李需要結實,如果是紙箱、編織袋裝的,用正規打包帶打包(機場都有這樣的服務,辦理手續前打好)。
1、飛機行李託運規定。
乘坐國內的航班: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隨身攜帶的物品我們首先應該注意的是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機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釐米。超過上述件數、重量或體積限制,不能自行帶入飛機客艙內。
2、飛機托執行李規定重量超出。
國內民航經濟艙機票,可以免費託運20千克行李,含自帶上機一隻不超過5千克的挎包。超過部分,其重量按每千克機票原價的1、5%收取運費。
3、不允許作為托執行李或夾入行李內託運的物品。
基於以下原因下列物品不適合運輸:由於物品的危險性、不安全性,或由於其重量、尺寸、形狀或者性質,或考慮到包括但不限於飛機機型的因素易碎或易腐物品以及鋰電池等物品。
4、不允許作為托執行李或夾入行李內託運的物品。
基於以下原因下列物品不適合運輸:由於物品的危險性、不安全性,或由於其重量、尺寸、形狀或者性質,或考慮到包括但不限於飛機機型的因素易碎或易腐物品以及鋰電池等物品。
5、旅客行李中鋰電池的運輸規定。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2011-2012版)規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行動式電子裝置(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行動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交執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裝置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1、飛機托執行李只要是在規定的範圍內都是不需要收費的,艙位不同行李的限額也不同。國內的航班規定,托執行李的逾重部分每公斤按經濟艙的1.5%計算,沒有公佈票價可以採用分段相加的方法計算,逾重的行李運費在15~30元不等。
2、收費標準: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逾重行李票填開當日所適用的單程直達經濟艙正常票價的1.5%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