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備案需要企業法人身份證影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和授權委託書原件、專家意見表原件等等。還有委託生產的需要提供委託加工協議;集團、子公司需要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所有標準適用單位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食品備案需要企業法人身份證影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和授權委託書原件、專家意見表原件等等。還有委託生產的需要提供委託加工協議;集團、子公司需要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所有標準適用單位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導語:北京公租房的申請一直都是大家比較關心的話題,尤其是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住房資源緊張,公租房的出現就緩解了住房的壓力。不過還是有小夥伴不太瞭解公租房的申請,比如說京籍家庭申請公租房必須提前備案。那麼,京籍家庭公租房備案資格去哪辦?到底北京公租房備案需要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就一起來了解下。
京籍家庭公租房備案資格去哪辦
符合申請條件的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
申請條件:申請人需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名詞解釋:申請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單身子女。
稽核流程: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公示;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複審、公示和認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北京公租房備案需要材料有哪些?
1.按要求填寫的《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核定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印在同一紙張上,正面是首頁和本人頁,背面是變更頁);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員提供本市公安機關出具的同期《居住證》;
5.已婚家庭成員的《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6.申請家庭成員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賃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等權屬證書及其戶口所在地的住房憑證;
7.家庭成員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證明。
北京公租房備案需要材料
北京市場租房補貼:
公共租賃住房備案家庭輪候期間,符合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可申請透過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
(一)市場租房補貼標準
《關於調整本市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及補貼標準的通知》(京建法〔2020〕6號):
(二)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市場租房補貼:
1.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4200元;
2.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淨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淨值76萬元及以下。
特別提示:保障家庭不得享受市場租房補貼的同時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新北京人如何申請公租房?
什麼是新北京人?
2017年4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在兩個公租房專案開展配租的公告中第一次提出“新北京人”的概念,在公告中,新北京人被定義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簡單來說,新北京人就是指穩定就業的非京籍無房家庭。
北京公租房面向新北京人群體實行專項配租配售的制度,公租房專案會拿出一定比例的房源面向新北京人。
北京市場租房補貼
新北京人申請公租房需滿足什麼條件?
年齡不超過45週歲(含),申請人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
申請人家庭按照住房限購政策,具備購房資格;
申請人的工作單位須在北京註冊,所處行業符合北京市產業發展需要。
怎樣才算具備購房資格?
非京籍購房資格條件(以下3點需同時符合):
1、在京連續繳納5年個稅或社保
2、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證
3、購房人在北京無房產
綜合以上
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請條件具體包括:
1、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8週歲)且年齡不超過45週歲(含)
2、申請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證
3、申請人家庭成員在北京均無住房
4、申請人在京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5年(60個月及以上)
5、申請人須在京工作,工作單位須在北京註冊,所處行業符合北京市產業發展需要
注:各區的公租房專案一般會要求申請人必須在所在區工作(主要看社保繳納地),比如朝陽區的公租房,申請人必須在朝陽區繳納社保,在其他區繳納社保的不可以申請。當然,具體還是要依各專案而定。
新北京人如何申請公租房?
等有面向新北京人配租的房源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直接透過網路進行登記申請。申請人自行登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官網,點選“業務辦理”—“無房職工和新北京人”按鈕進入登記系統介面,按照相應提示完成登記。
1、房屋租賃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申請。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雙方當事人持有關規定的檔案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主管部門對租賃合同進行稽核。稽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主體資格是否合格;出租的房屋是否在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範圍內;合同的內容是否齊全完備;租賃行為本身是否符合國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賃政策;當事人是否已經繳納了有關稅費。
3、頒發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申請經審查合格後,房屋所在地市、縣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會向申請人頒發《房屋租賃證》,它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4、資料歸檔。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將辦結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資料按照時間順序進行整理,其中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資料與原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資料需一併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