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交了不可以退,國家有規定,養老保險的錢只能累計繳納15年後在退休後按月領取。
但是有以下幾種情況可以將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中的費用取出:
1、出國定居
2、死亡
3、重複參加保險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
養老保險交了不可以退,國家有規定,養老保險的錢只能累計繳納15年後在退休後按月領取。
但是有以下幾種情況可以將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中的費用取出:
1、出國定居
2、死亡
3、重複參加保險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
養老保險不交了是可以退的。但是,考慮到具體的利益內容,不繳納是非常不經濟的。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勞動者或者其家庭成員因年老、殘疾、生育、失業、死亡等原因暫時或者永久性失業時,為其提供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養老保險現行允許退保情況只有以下幾種:出國定居;死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轉入農保或者城保,並有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養老保險現行允許退保情況只有以下幾種:1、出國定居;2、死亡;3、同一時段重複參加保險的;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轉入農保或者城保,並有書面申請。
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部分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有單位的可以向單位申請喪葬費和撫卹金,沒有單位的,就沒有這兩個補償了。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的餘額(扣除已經領取的)可以退,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卹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十四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入、委託投資收益、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其他收入。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指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分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