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1、駕駛證被扣光12分,不能再駕駛車輛。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資格暫時停止,這時駕駛車輛的話,被交警部門查核屬實,相當於無證駕駛;將扣留其車輛,並按無證駕駛的相關法律條款進行處罰。
2、扣滿12分要進行學習和考試。
被扣12分以後,開車屬於無證駕駛。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一年)被記滿12分,被記滿12分的駕駛人參加培訓7天后,還需要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
考試的內容跟新考駕照的人一樣,不過只考科目一,也就是理論考試。
科目一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駕駛人,則需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如果c1駕駛證扣完了12分,需要去當地的交警支隊學習,學習後參加考試,考完試後可以拿回駕駛證。
大部分開車的朋友都持有c1駕駛證,一個駕駛證在12個月內只有12分可以扣,所以大家在平時開車時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要避免出現12個月內將12分扣光的情況。
大家一定要樹立正確的心態,遵守交通規則行駛並不是為了不扣分不罰款,而是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在公路上行駛時一定不要超速,不要酒後駕駛,要遵守交通訊號燈,不要超載行駛,要注意禮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如果要體驗速度與激情,需要去賽道,去賽道賽車時也是需要遵守規定的。
在賽道上開快車要比在公路上開快車安全很多,賽道上有緩衝區,並且沒有樹木,沒有電線杆,也沒有行人和非機動車。
在公路上飆車是非常危險的,建議大家不要在公路上飆車。
在出現違章現象後,一定要積極配合交警處理。
在分扣光後不要去買分,這是違法行為,並且建議大家不要賣分,賣分也屬於違法行為,並且還會導致自己的資訊被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