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而這個駕駛證加分政策,也就是指用一些方式給自己的駕駛證加分。
2、現如今實施這個政策的城市也只有深圳,貴州,廣州以及新疆等地,大部分的地區現在還沒有這個政策。以下這三種情況就可以給自己的駕駛證加分了!
3、答題加分。這個政策只在貴州以及深圳等地實施,下載一個當地的交警軟體答題,五分鐘內答對十道題裡的九道就可得一分,每天一分一年就有六分了!
1、而這個駕駛證加分政策,也就是指用一些方式給自己的駕駛證加分。
2、現如今實施這個政策的城市也只有深圳,貴州,廣州以及新疆等地,大部分的地區現在還沒有這個政策。以下這三種情況就可以給自己的駕駛證加分了!
3、答題加分。這個政策只在貴州以及深圳等地實施,下載一個當地的交警軟體答題,五分鐘內答對十道題裡的九道就可得一分,每天一分一年就有六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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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有考試,年年有加分。中考正如火如荼進行中,各種加分政策也隨之出臺。今年廣州共有7217人獲中考加分照顧資格,如華僑海歸子女、烈士子女可獲加20分,海外高層次人才子女、臺灣省籍同胞子女可獲加10分。戶籍在本市的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錄取等。乍一看,以為又回到“血統論”時代,除了拼出身還是拼出身。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教育法也明確指出: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既然眾生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出臺“下位法違反上位法”的加分政策是何依據?在國際法律中,也只是規定外籍適齡兒童在初等教育方面與所在國公民一視同仁,絕不會讓外國兒童高本國孩子一等。
如果要講貢獻程度的話,一直在國內的公民為國家付出更多。何況大家都是納稅人,擁有的權益應該是平等的。政府在平衡不同人群之間的利益時,它的態度應當是客觀中立的。其次應考慮如何做好服務,而非濫用公共資源。長期以來,某些部門總喜歡針對一些個別人群,隨意地出臺一些針對個別現象的規定,已經形成一種慣性思維和政策指引。比如為了吸引外資,地方就給外資企業以稅收等方面的特殊禮遇和優待,享受“超國民待遇”。一部分人得到不合理的優待,代表了更多其他的人會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可見,這種不公政策的本質,就是以損害其他人的利益做政府的順水人情。而這種政策的出臺,政府以任何的形式徵求過公眾意見嗎?
保證公平正義是一個政府的職責所在,不應有任何逾越和違背。其實,體現組織關懷有很多種形式,未必需要透過加分來表達。難道在有關部門眼裡,這些海歸子女、烈士子女、臺胞子女等的學習能力一定比當地的普通學生遜色,而必須要用這個加分來實現他們的“升學夢”?即便認為海歸等子女學習存在困難或者是為了吸引人才和資本,也不應該在事關公平的教育方面,使用這種簡單化的、公然製造不公的一刀切方式。
承認差異,但不能搞特權。要解決以上“特殊人群”的讀書問題,絕非只有加分一種辦法。比如說可以增加學位的供給,而非擠佔名額,要讓公平最大化而非讓公平小眾化。政府要清醒知道職責和義務所在,幫助最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比如窮人、殘疾人,可以給予費用上、物質上的資助,但不要以不公平的加分方式“施恩”,這種“施恩”既讓普通學生強烈感覺到不公,也會讓“受恩”的學生感覺到侮辱。
1、高階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
2、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
3、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4、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5、高階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和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獲前六名以及參加上述比賽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均須經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全省統一認定。
6、考生包括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