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與行駛證是完全不同的證件。駕駛證記錄了駕駛人員的個人資訊,行駛證是記錄車輛的資訊。兩者獲得的途徑不同,報考駕校學習汽車駕駛知識並透過相關考試就可以獲得駕駛證。而購買機動車、繳納相關保險,填寫相關檔案後即可獲得行駛證。另外,駕駛證是司機可以駕駛該機動車輛的證明。而行駛證是機動車輛的“身份證明”。
駕駛證與行駛證是完全不同的證件。駕駛證記錄了駕駛人員的個人資訊,行駛證是記錄車輛的資訊。兩者獲得的途徑不同,報考駕校學習汽車駕駛知識並透過相關考試就可以獲得駕駛證。而購買機動車、繳納相關保險,填寫相關檔案後即可獲得行駛證。另外,駕駛證是司機可以駕駛該機動車輛的證明。而行駛證是機動車輛的“身份證明”。
駕駛證是記錄,駕駛員的一些資訊,行駛證是記錄車輛資訊的,交警一般會叫你出示這兩本證的,因為交警處理一些違章了缺一不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行駛證和牌照是車輛上路的必備條件。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行駛證是機動車輛的”身份證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組成,證上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型別、該車主人的個人(單位)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車輛出廠的技術資料和證件的發證日期等相關資訊。
駕駛證是司機駕駛機動車輛的駕駛證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副頁》組成,證上記錄著駕駛員的個人資訊、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起始日期和有效期限等資訊
車輛上路行駛時必須要隨車攜帶有效行駛證和駕駛證。
駕駛機動車時,必須要兩證同時使用,遇執法者檢查時,你得出示所駕車輛的有效行駛證和有效機動車駕駛證,而且行駛證的車輛型別記錄必須與駕駛證的準駕記錄相符,方可上路。
駕駛證扣分與行駛證“扣分”的區別!首先的明確一點:行駛證是不會被扣分的,所有的扣分都是針對駕駛證而言,就是說所有的記分都記在車輛駕駛人的駕駛證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