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交警現場開具的罰單或處罰決定書,那麼直接按照處罰單上的指定銀行進行繳納即可。
2、登陸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選擇違法處理業務,進行繳納罰款。
3、駕駛證計分週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11日取得的駕駛證,那麼11月11日是一個計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10日為一個計分週期。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計分為達到12分的,如果繳納完罰款,下一記分週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而上一個計分週期如果有罰款還未繳清的,那麼這個記分週期會在此基礎上計分,以此類推。
1、如果是交警現場開具的罰單或處罰決定書,那麼直接按照處罰單上的指定銀行進行繳納即可。
2、登陸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選擇違法處理業務,進行繳納罰款。
3、駕駛證計分週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11日取得的駕駛證,那麼11月11日是一個計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10日為一個計分週期。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計分為達到12分的,如果繳納完罰款,下一記分週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而上一個計分週期如果有罰款還未繳清的,那麼這個記分週期會在此基礎上計分,以此類推。
B2駕照扣三分,持證人要在違章後的15日內去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且需要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接受審驗,並需進行不少於3小時的學習教育。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1、A1、A2、A3、B1、B2駕駛證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但是沒有達到12分的,實習期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依然沒有達到12分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2、只扣了三分暫時沒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