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完分需要到機動車駕駛人需要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參加為期7日的交通安全知識學習,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通過後積分清零。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駕駛證扣完分需要到機動車駕駛人需要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參加為期7日的交通安全知識學習,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通過後積分清零。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1、如果在實習期內,A、B類駕照實習期扣滿12分,登出降級。C類駕照實習期扣滿12分,登出駕駛證。
2、如果在非實習期內,C類駕照扣滿12分,重考科目一,如果駕駛證被扣12分(包括12分、12分以上不足24分),將暫扣駕駛證,並重考科目一,待考試合格後才能上路行駛,在此期間開車屬於無證駕駛。
3、A、B類駕照扣滿12分直接降級,對於持有A、B類駕照的車主,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並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A2駕駛證的駕駛員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被記12分的,將被強制降級。從2013年1月1日起違反《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有些駕駛證要降級處理: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管理應當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並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1、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
2、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
3、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
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登出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