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因未提交體檢證明被登出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明、駕駛證前往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恢復。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可以在補交體檢證明後恢復;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一年,按照駕駛證有效期滿的有關規定登出,考試科目一後可恢復,
駕駛證因未提交體檢證明被登出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明、駕駛證前往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恢復。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可以在補交體檢證明後恢復;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一年,按照駕駛證有效期滿的有關規定登出,考試科目一後可恢復,
機動車駕駛人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被登出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駕駛證恢復方法:
1、機動車駕駛人辦理降級換證業務後,申請增加被登出的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且沒有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2、駕駛證因未提交體檢證明被登出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明、駕駛證前往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辦理駕駛證恢復業務:在有效期內或者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均可以在補交體檢證明後恢復駕駛資格,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按照駕駛證有效期滿的有關規定登出,考試科目一後可恢復,超過有效期三年以上,需要重新考試全部科目後恢復;
3、因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未換證被登出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明、駕駛證前往市交警支隊車管所,直接申請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科目一考試,考試通過後即可恢復駕駛資格,超過有效期三年以上,需要重新考試全部科目後恢復。
由於駕照被登出,屬於無證駕駛,罰款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無證駕駛和被視為無證駕駛的可能有以下十種情形:
1、沒有駕駛證的;
2、未經考試,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3、駕駛證被登出、吊銷的;
4、不符合駕駛條件(年齡和健康狀況),非法取得駕駛證的;
5、駕駛證已超過有效期的;
6、駕駛證被暫扣的;
7、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駕駛證駕駛民用機動車的;
8、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在中國駕駛的;
9、駕駛車輛超過最高準駕車型的;
10、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