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遷回居住地辦理手續:
1、持身份證件原件及身份證件影印件一張;
2、戶口遷移證明和勞動人事部門調令;
3、最新免冠一寸彩照兩張;
4、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在駕駛人適應性檢測站體檢;
5、提交原駕駛證及檔案,由業務領導崗審批,業務員啟封檔案,稽核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經網上查詢核實後辦理轉入手續;
6、留存原駕駛證檔案中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證登記專案表》《機動車駕駛員轉籍通知單》。
駕駛證遷回居住地辦理手續:
1、持身份證件原件及身份證件影印件一張;
2、戶口遷移證明和勞動人事部門調令;
3、最新免冠一寸彩照兩張;
4、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在駕駛人適應性檢測站體檢;
5、提交原駕駛證及檔案,由業務領導崗審批,業務員啟封檔案,稽核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經網上查詢核實後辦理轉入手續;
6、留存原駕駛證檔案中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機動車駕駛證登記專案表》《機動車駕駛員轉籍通知單》。
駕駛員在車管所部門聯網的體檢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將由醫院直接從網上傳給車管所,車管所在網上年審駕駛證。為確保駕駛人透過網上車管所繫統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受理成功,駕駛人可在兩個工作日後撥打車管所服務平臺電話進行確認。
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週期(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每12個月即為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十五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持有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A1)、牽引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無軌電車(N)、有軌電車(P)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兩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週期結束後十五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持有準駕車型為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C5)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週期結束後十五日內,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1、到當地車管所。
2、在駕駛執照到期前三個月申請更換手續。前往當地車管所領取並填寫《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機動車駕駛申請表》。
3、前往車管所指定的醫院或體檢中心按照流程體檢,帶上原駕駛證、身份證、上述表格及影印件在車管所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