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章機動車駕駛人管理第一節記分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章機動車駕駛人管理第一節記分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多久還是要取決於是哪種違章,1、對於是處罰扣分的,需交清罰款且要透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後可解除;2、如果是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第一次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後可解除;3、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兩次(含)以上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考試合格後可解除。
駕駛證扣留狀態解除流程:
1、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教育通知書,攜帶身份證、駕駛證或駕駛證暫扣憑證,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辦理登記手續,參加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領取滿分教育通知書;
2、按時參加滿分教育學習,學習結束領取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
3、攜帶身份證和《預約考試憑證》,按時參加科目一考試;
4、考試合格後,憑駕駛人考試合格通知書,到公安交管部門領取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第一次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考試;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兩次(含)以上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與駕駛證相關的轉籍等業務要在取證一年後才能辦理。剛考完駕照的朋友查詢顯示的鎖定就是說暫時不能辦理轉籍等業務。
不能辦理轉籍等業務的原因除了因為還沒過實習期所以顯示鎖定,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也屬於被鎖定。
1、駕照有違章還未處理;
2、有酒駕的記錄並且還未消除;
3、有被一次記滿12分的記錄且還未消除;
4、駕駛證處於登出、吊銷、暫扣期間。
如果不存在以上原因,或者並沒有相關的情況,則有可能是駕駛證被套用,需要到交管部門當面查清處理,並且恢復駕駛證的正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