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轉學需要家長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提交當年中考成績證明,並填寫一式四份《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申請表》,經轉入學校同意蓋章。轉入學校在辦理時間內,將擬轉入學生的資料(包括:學生戶籍資料、一式三份《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申請表》、學生情況說明)統一報送區、市教育局。其中“學生情況說明”由學校撰寫,包括接收該學生的原因、學生當年中考成績、學校測試成績等資訊。
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條例》第八條 :
1、本省跨市地、縣區轉學,須經轉出學校及學籍主管部門批准,由學生持家長調動證明、戶籍遷移證明、轉學證、學生檔案、市地學籍主管部門介紹信,到轉入市地學籍主管部門本市地轉學到學校辦理轉學手續;
2、由外省市轉入我省,須持家長調動證明、戶籍遷移證明、轉學證、學生檔案、省級會考機構出具的畢業會考成績證明,到轉入實地學籍主管部門辦理轉入手續。
高中轉學不需要成績,轉學主要流程為:轉出雙方學校同意,雙方區縣教委審查批准,將“學籍變更登記表”轉給轉入校。轉入學校同意後報所在區縣教委,經批准後由轉入區縣教委負責到市教育局中學處辦理學籍變更手續。由市教育局中學處重新編髮學籍號。
以上海為例,高中轉學不看中考成績,但是需要對學生進行測試,然後按照實際的情況編入對應的年級。上海外地高中生轉學就讀需要達到居住證需積分達標,尤其是父(母)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或者持有效期內原人才引進類《上海市居住證》,子女可轉學來滬讀高中。
尤其是辦理轉入學籍時間為高一第二學 ...
1、根據學校教學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為了有利於教學秩序的穩定和學生的正常學習,學生轉學一般應在新學年(特殊情況可在第二學期)開學前一週內辦理,因故不能按期辦理轉學手續的,最遲不得超過開學後一週。如因市政動遷等特殊原因,中途不轉學確有較大困難者,可以在中途到戶籍遷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轉學手續;
2、 ...
1、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絡單”;
3、學生或學生監護人持“轉學聯絡單”和相關材料到區教育局聯絡;
4、區教育局在本區普通高中有空餘學額的前提下安排學校;
5、學校對轉學生進行學業水平測試,經測試,學校同意接收的,在“轉學聯絡單”上加蓋學校公 ...
學生及家長持有效的轉學證明、戶口本、學生成長記錄冊、學籍卡(影印件)、健康卡、預防接種記錄卡。
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 ...
家長需提交的材料:
學生的轉學聯絡函、學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影印件、居住住房的房產證、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學生健康檔案卡。
辦事流程:
1、在學期結束前一週,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聯絡、登記學位;諮詢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
2、確定轉入學校後,學 ...
需要的手續有:
1、申請人到要轉入的學校,根據“轉學所需材料清單”,攜帶相關的證明材料,交由學校稽核;
2、申請人到要轉出的學校,根據清單上的資料逐一準備,轉出學校經過稽核後開具“同意轉出”的相關說明;
3、申請人將轉學材料清單上的資料上交給轉入學校;
4、轉入學校稽核後在“同意轉出”的材 ...
1、在學期結束前一週,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到戶籍所轄的小學、登記學位;
2、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時間;確定轉入學校後,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在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函開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資料,並將有關轉學資料錄入計機;
4、轉入學校憑轉學證明及學籍資料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