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20到25之間。由於樓盤的不同公攤面積也有一定的差異,但只對於有電梯的高層住宅來說公攤面積相對較多。公攤面積的計算式是公攤面積除以套內建築面積,國家對於公攤面積的標準是根據樓房的層數來判斷的。在公攤面積中高層住戶需要承擔的公攤面積是最大的,公攤面積通常包括管道井、強弱電井、安全通道、電梯前室、水井等多種設施,因此能夠高達百分之20到25。
百分之20到25之間。由於樓盤的不同公攤面積也有一定的差異,但只對於有電梯的高層住宅來說公攤面積相對較多。公攤面積的計算式是公攤面積除以套內建築面積,國家對於公攤面積的標準是根據樓房的層數來判斷的。在公攤面積中高層住戶需要承擔的公攤面積是最大的,公攤面積通常包括管道井、強弱電井、安全通道、電梯前室、水井等多種設施,因此能夠高達百分之20到25。
商品房的公攤面積國家標準如下:
1、多樓層的住房,國家明確規定,在7層以下的住宅的公攤面積是7%~12%。
2、在7層~11層的住宅的公攤面積是10%~16%。
3、高樓層的住房,12層~33層的住宅公攤面積為14%~24%。
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房屋公攤面積包括:公攤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套(單元)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公攤建築面積。
一般房屋公攤面積沒有具體的規定。公攤面積通常是根據一個地產開發專案前期報規劃的階段,由政府最終審定開發企業所提報的規劃方案來確定相關規劃指標,其中就包括公建部分的指標。
一般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約在10%~13%,18層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攤約在13%~15%,點式的樓盤公攤大多在15%~17%,而30層以上的住宅因為電梯數量的增多,公攤通常都在25%左右。
公攤面積有,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外牆牆體同一樓層外牆,既有主牆,又有玻璃幕牆的,以主牆為準計算建築面積,牆厚按主牆體厚度計算。各樓層牆體厚度不同時,分層分別計算。金屬幕牆及其他材料幕牆,參照玻璃幕牆的有關規定處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