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首先該技術應當屬於高新技術,高新技術的範圍包括:電子與資訊科技;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新材料及應用技術;先進製造技術;航空航天技術;現代農業技術;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環境保護新技術;海洋工程技術;核應用技術;其它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2、另外,申請高新技術的企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並重視技術創新的本企業專職人員。
1、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首先該技術應當屬於高新技術,高新技術的範圍包括:電子與資訊科技;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新材料及應用技術;先進製造技術;航空航天技術;現代農業技術;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環境保護新技術;海洋工程技術;核應用技術;其它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2、另外,申請高新技術的企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並重視技術創新的本企業專職人員。
1、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首先該技術應當屬於高新技術,高新技術的範圍包括:電子與資訊科技;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新材料及應用技術;先進製造技術;航空航天技術;現代農業技術;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環境保護新技術;海洋工程技術;核應用技術;其它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2、另外,申請高新技術的企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並重視技術創新的本企業專職人員。
條件:
1、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以計算機軟體開發生產、系統整合、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其經營業務和主要經營收入。
3、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智慧財產權的軟體產品,或者提供透過資質等級認定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整合等技術服務。
4、從事軟體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5、具有從事軟體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6、具有軟體產品質量和技術服務質量保證的手段與能力。
7、軟體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佔企業年軟體收入百分之八以上。
8、年軟體銷售收入佔企業年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其中,自產軟體收入佔軟體銷售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9、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範,遵紀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