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是指在全日制大學畢業,一般是指統招的大學生,大專和本科都是高校畢業生,數控專業自然是高校畢業生,以及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及高職和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往屆畢業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類學生,各類非學歷教育的學生。
高校畢業生是指在全日制大學畢業,一般是指統招的大學生,大專和本科都是高校畢業生,數控專業自然是高校畢業生,以及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及高職和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往屆畢業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類學生,各類非學歷教育的學生。
應屆畢業生注意,需提交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需學校加蓋公章,現在快到寒假期間,學校即將放假,考生需加緊時間在校辦理;非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報名登記表。
1、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
2、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
3、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註明培養方式,如統招統分/定向/委培等)。
(2)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覆印件,證明中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絡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覆印件。
(3)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絡人和辦公電話。
(5)“大學生村官”專案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專案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製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鑑定表;“三支一扶”計劃專案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專案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
凡有關材料主要資訊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雙高校建設一般指高等學校“雙一流”建設。
補充材料:
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First-classuniversitiesanddisciplinesoftheworld),簡稱“雙一流”。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是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中國高等教育領域繼“211工程”“985工程”之後的又一國家戰略,有利於提升中國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柱。
2017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9月21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釋出《關於公佈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正式公佈世界一流大學和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共計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A類36所,B類6所),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雙一流建設學科共計465個(其中自定學科4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