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農村專項計劃的專業一般是:
文科:財政學、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英語、日語。
理科:保險學、經濟統計學、經濟學、工商管理、投資學。
高校專項計劃,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臺的一項優惠政策。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確定。高校專項計劃與地方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隸屬於高考三大計劃。
高校農村專項計劃的專業一般是:
文科:財政學、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英語、日語。
理科:保險學、經濟統計學、經濟學、工商管理、投資學。
高校專項計劃,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臺的一項優惠政策。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確定。高校專項計劃與地方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隸屬於高考三大計劃。
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是指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一般只為省屬重點大學,在國家專項批次之後。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招生計劃一般不會少於本校一批次招生規模的3%。
地方專項計劃是本省結合本地實際,安排一定數量的本地所屬一本招生高校招生名額,實施招收本省農村學生的地方一本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按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籤轉戶口,在校學習期間可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申請調整專業。
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均實行單設錄取批次。地方農村專項批次安排在國家專項批次之後、自主招生批次之前進行投檔。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採取網上填報志願方式,和其他批次同時填報、按平行志願投檔規則投檔。
農村專項計劃,是國家要求高水平高校拿出計劃招收特定的考生,錄取時單獨劃線、單獨批次錄取。
農村專項計劃招生條件
1、農村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2、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具體實施區域、報考條件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實施區域要對本省(區、市)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3、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