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高處作業吊籃有一定安全規範。
1、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大於一年。
2、吊籃應設定為作業人員掛設安全帶專用的安全繩和安全鎖釦,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築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的任何部位連線;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並應保證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前支架應與支撐面垂直,且腳輪不應受力;上支架應固定在前支架調節杆與懸挑梁連線的節點處;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塊或其他替代物。
4、懸掛機構前支架不得支撐在女兒牆及建築物外挑簷邊緣非承重結構上。
不安全,高處作業吊籃有一定安全規範。
1、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大於一年。
2、吊籃應設定為作業人員掛設安全帶專用的安全繩和安全鎖釦,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築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的任何部位連線;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並應保證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前支架應與支撐面垂直,且腳輪不應受力;上支架應固定在前支架調節杆與懸挑梁連線的節點處;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塊或其他替代物。
4、懸掛機構前支架不得支撐在女兒牆及建築物外挑簷邊緣非承重結構上。
《高處作業吊籃的安全規則》是主要用於預防操作人員高處墜落、腳手架傾覆、物體打擊等事故的發生,制定的一項施工管理條例。
本規定適用於獨山子區房屋建築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維護、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吊籃安全管理。
本條例還規定應設定作業人員專用的掛設安全帶的安全繩及安全鎖釦。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築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藍上任何部位有連線,並應當符合其他各項規定。
吊籃作業人員屬於特種作業人員。吊籃屬於特種裝置。電動吊籃安裝拆卸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吊籃作業人員也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證)。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從事對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
按照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人員、鍋爐司爐、操作壓力容器者、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爆破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煤礦井下瓦斯檢驗者、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機動船舶駕駛人員及輪機操作人員、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它作業人員,均屬特種作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