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有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彰顯“選擇性”的教育理念就始終體現在各項舉措實施和完善的過程中。
擴充套件資料
高考綜合改革相關資訊介紹:根據公佈的實施方案,8省份的方案為“3+1+2”模式,即“3”為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所有學生必考;“1”為首選科目,考生須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選擇一科;“2”為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選擇兩科。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有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彰顯“選擇性”的教育理念就始終體現在各項舉措實施和完善的過程中。
擴充套件資料
高考綜合改革相關資訊介紹:根據公佈的實施方案,8省份的方案為“3+1+2”模式,即“3”為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所有學生必考;“1”為首選科目,考生須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歷史科目中選擇一科;“2”為再選科目,考生可在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個科目中選擇兩科。
高考二卷省份有貴州、黑龍江、吉林、雲南、甘肅、新疆、內蒙古、青海、西藏等。新課標全國卷分為Ⅰ卷、Ⅱ卷、Ⅲ卷。從2016年開始,全國Ⅰ、Ⅱ、Ⅲ卷分別改稱為全國乙、甲、丙卷。小語種高考統一使用全國卷,各省均無自主命題權,且不分甲乙丙卷。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NationalUnifiedExaminationforAdmissionstoGeneralUniversitiesandColleges),簡稱“高考”,是中國大陸(不含港、澳、臺)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高考由教育部統一排程,教育部考試中心或實行自主命題的省級教育考試院命制試題。考試日期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地區含6月9日、10日),各省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
2021加入新高考的省份有:廣東、福建、江蘇、重慶、河北、湖北、湖南、遼寧。新高考改革主要體現在學生的選科和錄取形式上,不再分文理科,而是6科選三科,再配上語數外,簡稱3+3模式。
擴充套件資料
隨著全國高考試點改革的推進,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省份相繼開始實行新高考政策。2014年9月釋出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新高考改革下設計的3+3新高考選科模式,賦予了學生充分的自由選擇權,可以自主決定科目組合。與學生自主選科相對應,試點地區的高中開始全面推進走班制教學和特色化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