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是在閘道那裡的。
2、進入高速公路服務區入口一般是限速40,那裡的攝像頭通常是拍流量的,只要車速不是太快一般沒事的。
3、行車前的檢查工作不能少,輪胎的外觀氣壓都要看,剎車要試一下,進高速前要仔細聽下發動機的聲音。
4、進高速一定要系安全帶,主副駕還有後座,只要是車上的東西最好都固定,不然一剎車,稀里嘩啦的往下掉。
1、都是在閘道那裡的。
2、進入高速公路服務區入口一般是限速40,那裡的攝像頭通常是拍流量的,只要車速不是太快一般沒事的。
3、行車前的檢查工作不能少,輪胎的外觀氣壓都要看,剎車要試一下,進高速前要仔細聽下發動機的聲音。
4、進高速一定要系安全帶,主副駕還有後座,只要是車上的東西最好都固定,不然一剎車,稀里嘩啦的往下掉。
1、都是在閘道那裡的。
2、進入高速公路服務區入口一般是限速40,那裡的攝像頭通常是拍流量的,只要車速不是太快一般沒事的。
3、行車前的檢查工作不能少,輪胎的外觀氣壓都要看,剎車要試一下,進高速前要仔細聽下發動機的聲音。
4、進高速一定要系安全帶,主副駕還有後座,只要是車上的東西最好都固定,不然一剎車,稀里嘩啦的往下掉。
前方4公里處高速公路出口就是目的地,退後500米就是高速公路服務區,然而,湖南司機陳海波的生命出口被不可思議地堵住了。
2月20日,陳海波駕駛客車帶人前往山西,當晚9時30分到達山西舊關收費站時被攔截,根據山西省規定,晚上8時至凌晨6時禁止7座以上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他們一再央求高速交警,要麼讓他們前行4公里下高速,要麼讓他們返回服務區休息,但均遭到拒絕。陳海波只好讓車上人員步行至陽泉市一家賓館休息,自己則留在車上照看行李和裝置。21日中午,陳海波被發現死於車內,車內還有一個未熄滅的火爐。25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官方微博釋出訊息稱,陳海波的死亡原因疑為一氧化碳中毒。
陳海波可能是死於一氧化碳中毒,但中毒的原因顯然是天寒地凍(舊關當天的氣溫為-7℃至-8℃),他不得不在車廂內生火取暖,否則可能被凍死。前方4公里處就是陳海波一行的目的地,高速交警寧肯讓一車人步行下高速,也不肯讓他們的車輛前行半步;退後500米就是高速公路服務區,如果交警允許他們開車返回服務區休息,悲劇也斷然不會發生——多麼匪夷所思的悲劇,多麼不可思議的執法,這些執法者眼裡是沒有“人”的,是不管執法物件死活的。
“晚上8時至凌晨6時禁止7座以上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憑什麼?道理何在?為防止疲勞駕駛、保證行車安全,公安部曾要求凌晨2點到5點營運臥鋪客車停車休息,而山西省不僅將這一規定擴大到所有7座以上客車,而且將禁行時間從3個小時延長至10個小時。看上去是為了更好地保證行車安全,其實是一種懶政,為了方便管理,為了避免承擔責任,他們才不管一天禁行10小時會給人們出行帶來怎樣的不便。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禁行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行車安全,而不是故意刁難司機。高速交警允許陳海波駕駛車輛到前方4公里處下高速,或者允許他們返回服務區休息,難道就違反了規定、損害了執法的尊嚴嗎?但他們腦殘地選擇了機械性執法,甚至在故意刁難中體味著權力的快感。實際上,山西省雖然規定“晚上8時至凌晨6時禁止7座以上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但同時規定,對於距離目的地2小時以內車程且晚12時前可以到達的,經交警進行安全檢查登記後可予以放行。可是,這一變通措施被當事交警置之腦後,他們只管攔截車輛,而對於車輛停駛後一車人怎樣辦,對於留守車裡的陳海波的死活,他們則一概不管不問。
在某種意義上,與其說陳海波死於一氧化碳中毒和天寒地凍,不如說他死於執法者的腦殘和冷漠,執法者的冷漠也能殺人,陳海波之死再次證明了這一點。據悉,這起事故引起山西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目前已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希望他們不僅調查清楚當事交警的責任,而且藉此反思高速公路相關禁行規定。禁行本是為了避免出事,但卻導致司機凍死在高速公路上的荒唐悲劇,正是管理者自作聰明的懶政,讓民眾付出了生命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