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120速度達到132km/h算超速。超速10%以內,只警告不處罰。
當在限速為100以上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10%不足50%的,會被處以一定罰款,而且也會進行相關分數扣除,但超速10%以下的違法行為,僅僅給予警告,不罰款,不扣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限速120速度達到132km/h算超速。超速10%以內,只警告不處罰。
當在限速為100以上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10%不足50%的,會被處以一定罰款,而且也會進行相關分數扣除,但超速10%以下的違法行為,僅僅給予警告,不罰款,不扣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在限速12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時速達到125公里/時,屬於超速,但是一般不罰款不扣分,會被警告。
首先說一下超速的懲罰規則:
1、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給予警告。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
一般來講,在汽車出廠時,儀表盤上的速度是經過除錯的,是超過實際速度的,實際車速與儀表盤車速的誤差通常在5km/h-10km/h之間。
但是,往往有時候有些車主會去改裝輪胎,輪胎直徑變大的情況下,實際速度是非常接近於或者超過儀表盤上的速度資料。
所以綜上所述,在限速12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只要不超出132公里/小時是不會產生罰款的。
最後要說明的是出門開車,安全永遠是在第一位的,提醒大家還是按照規定速度行駛,莫要超速。
不算,因為當超過規定的時速的10%以內時,不被認定為超速,只會給予警告,同時,這也涉及到汽車計速儀與電子測速之間的誤差。
當速度達到90時,速度極限80絕對是超速,相機會捕獲它,但是不會有任何懲罰或扣除。因為只要不超過規定的10%,高速公路的速度就不會受到懲罰,所以會發出警告,超過15%,不足20%的,扣3分,並處100元罰款。當我們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限速80標誌時,不要驚慌。如果儀表板顯示90,則實際速度約為85,通常不會扣除任何罰款,只會給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