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黑名單處理辦法:列入“黑名單”的被聯合懲戒物件在一定期限內,可以透過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等方式進行信用修復,信用修復後,可以不再作為聯合懲戒物件,移出黑名單。
失信黑名單消除辦法: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和ETC卡到發行銀行ETC服務網點,按工作人員的指引辦理ETC黑名單解除手續。ETC黑名單解除48小時後方可上高速公路。
違章黑名單消除辦法:去當地交警大隊查詢一下具體違章記錄,黑名單週期內積極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高速黑名單處理辦法:列入“黑名單”的被聯合懲戒物件在一定期限內,可以透過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等方式進行信用修復,信用修復後,可以不再作為聯合懲戒物件,移出黑名單。
失信黑名單消除辦法: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和ETC卡到發行銀行ETC服務網點,按工作人員的指引辦理ETC黑名單解除手續。ETC黑名單解除48小時後方可上高速公路。
違章黑名單消除辦法:去當地交警大隊查詢一下具體違章記錄,黑名單週期內積極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宜昌高速違章處理在宜昌市交警支隊的事故違章處理中心。車輛違章是指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規定的行為。車輛違章後的處罰分為警告、罰款(扣押車輛)、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登出駕駛證、行政扣留,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車主可透過手機app車輪查違章查詢車輛的違章情況。
1、新手單獨上高速將處罰200元。
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即駕駛證正本“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12個月內);實習期被延長的,“初次領證日期”之日起的24個月為實習期。
“123號令”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陪同的駕駛人應乘坐在副駕駛位置,對實習駕駛人進行指導。無駕駛員陪同或陪同駕駛員不符合要求的,將被處200元罰款。
2、不貼“實習標誌”將處罰200元。
根據“123號令”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貼上或者懸掛統一樣式的實習標誌。交警提醒,實習期駕駛員駕車時沒有在車身後部貼上、懸掛統一標誌;貼上、懸掛標誌無法被正常識別;貼上、懸掛標誌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列印的標誌等情形,都將被視為未貼標,處200元罰款。